1.招標條件
滄州市中心城區靜態交通資源提升充電樁建設項目已由 滄州市行政審批局以滄審批備案〔2025〕48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國有資金占比100% ,財政資金占比 0%。
項目建設單位為 滄州市智慧泊車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滄州市智慧泊車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機構為河北宏信招標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滄州市中心城區靜態交通資源提升充電樁建設項目一期EPC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111525.44萬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價11835.57萬元。建設規模:本工程擬在市內三區既有的18057個公共停車泊位上整體規劃安裝約891個充電樁和停車配套設施等,其中在便道上安裝充電柱109個和停車配套設施等。本項目一期主要建設內容約77處停車場建設(41個充電場站、36個提升場站改造)及其配套的約800根充電樁。建設地點:滄州市中心城區。
2.2 本次招標范圍和內容:滄州市中心城區靜態交通資源提升充電樁建設項目一期EPC工程總承包,約77處停車場建設(41個充電場站、36個提升場站改造)及其配套的約800根充電樁。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施工、材料采購、設備采購及安裝、竣工驗收合格的整體移交、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項目設計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65184846.84元(其中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960000元,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為64224846.84元)。
2.3 計劃工期:總工期:40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10日歷天,施工工期:30日歷天)。
2.4 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設計現行規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如為聯合體投標,則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行業(道路工程)設計甲級資質;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單位提供)。 (t不接受“資質預警 ”或“資質異常 ”企業投標)
3.3 本次招標 (t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t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1 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本次招標應確定承擔 施工 工作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單位參加投標,項目經理由牽頭單位委派;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 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其相關聯合體的投標都將被拒絕;
3.3.2 聯合體數量不超過 2 個;
3.3.3 聯合體的各專業資質等級,根據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專業分工認定,相同專業單 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承擔相應專業工作的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不同專業單位組成的 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所承擔的專業工作對應各自的專業資質認定。
3.4 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 應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與發包工程相類似的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業績均可作為資格條件業績)業績;
□3.6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
(二)擬派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
3.7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注冊在投標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擬派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可為同一人,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B類)(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聯合體成員擬派項目經理的須提供),具有2024年11月至今,至少連續3個月由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
3.8擬派設計負責人具有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注冊證書。聯合體投標的,設計負責人須由承擔設計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委派,具有2024年11月至今,至少連續3個月由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
3.9 擬派施工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B類)。聯合體投標的,施工負責人須由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委派,具有2024年11月至今,至少連續3個月由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
3.10 如擬派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日當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含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擔任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3.11 / 。
(三)其他
3.1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配備人數不少于2個,聯合體投標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由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委派,具有2024年11月至今,至少連續3個月由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
3.13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的信息為準);
□3.14省外企業應按規定辦理“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冀信息報送”手續;
?3.15 1)根據《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及相關文件要求,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投標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將否決其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 11月 21 日 09 時 00 分至2025 年11月 27 日 17時00 分,登錄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滄州市全流程)(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獲取招標文件;
4.2 對招標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過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滄州市全流程)(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獲取。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0 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 0 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 (不計利息)。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5年 12 月 12 日09 時30 分。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 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滄州市全流程)(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遞交至 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滄州市全流程)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站 上發布。
7.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可通過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滄州市全流程)向河北宏信招標有限公司,聯系人:侯玉陽,聯系電話:0317-2080151提出。
8.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
監督部門名稱:滄州市主城區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電話:0317-3209286
電子郵箱: /
9.其他公示內容
9.1按照河北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推廣招標投標“雙盲”評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務辦[2023]35號),本項目采用“雙盲”方式評審。(1)評標專家“盲抽”。評標專家一律通過專家抽取系統從全省統一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系統不顯示抽取專家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2)評標專家“盲評”。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采用“暗標”形式,評標專家在不知曉投標人信息的情況下進行打分,由系統自動匯總得分情況,按程序確定中標候選人。
9.2是否遠程異地:是。
9.3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由招標人支付,參照國家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980號標準的30%收取。
9.4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的付費主體及收費標準:
無
10.聯系方式
10.1招標人:滄州市智慧泊車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滄州市運河區;聯系人:趙先生 ,聯系電 話:0317-3130296,電子郵箱: / 。
10.2招標代理機構:河北宏信招標有限公司,通訊地址:石家莊市新華區新合作廣場B座14層;項目負責人: 常泳波 , 聯系電話: 0317-2080151 ;聯系人:侯玉陽、白春慧、常泳波 ,聯系電話:0317-2080151 ,電子郵箱:hxzb0317@163.com。